工作报告
2026年度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6-04-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7日

在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飞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共有10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或办案指引,21个集体或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民事检察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分别被写入最高检检察工作白皮书。

一、服务中心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扛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4人,起诉538人。围绕“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起诉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黄赌毒犯罪嫌疑人205人,起诉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犯罪13件22人,有力维护社会秩序。从严惩处危害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起诉75人。稳妥办理重大涉外案件,依法维护海外华侨合法权益,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或被害案件11件27人。保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态势,办理跨境电诈重案专案,起诉96人。强化监检协作,依法履行反腐败的检察职责,审查起诉职务犯罪5人,筑牢廉洁防线。

做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责任。部署开展趋利性执法和违规异地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起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2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涉案金额达45亿元的特大非法跨境汇兑案,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紧盯资金流向深挖彻查上下游犯罪,斩断非法资金跨境转移通道。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国际侨贸名城”部署,赴义乌、进出口商品城走访青商侨企,紧扣跨境电商、外汇结算风险等领域送上定制化法律风险防范指南,以法治赋能企业“出海”抢占发展先机。

聚焦县域重点工作的检察责任。找准检察服务中心的着力点,以法律监督助力县域中心工作落地。就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全面摸排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就6名涉嫌诈骗松材线虫病除治专项资金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保障专项资金安全。积极践行“检察+”协同监督模式,会同县人大就扬尘污染治理开展联合调研、磋商座谈,并就治理中存在的职责交叉、监管盲区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构建源头防控、过程监管到协同整治的全链条治理格局。联动县政协就城乡公交信息无障碍建设等问题开展监督,推动主城区公交站台适老化改造25处,覆盖商业中心、医院等重点区域,让群众出行更便捷。围绕生态环境、无障碍建设、文化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的督促保护“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案获评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践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建设责任。迭代升级“检侨之家”品牌,聚力打造涉外检察先行地、优选地、示范地。深化涉外检察合作,与义乌市检察院、杭州铁路检察院先后开展交流研讨5次,提升涉外检察质效。承办由省检察院、省法学会主办的涉外司法实务沙龙,邀请检察业务专家、高校学者等就检察环节的涉外案件风险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参加全省涉外检察工作会议、全省检侨合作推进会,就侨权益保护工作向最高检国际合作局作专题汇报,撰写的《“枫桥经验”侨乡版在涉侨检察工作中的实践与思考》获最高检《检察工作》刊发。服务最高检涉外检察信息库建设,报送涉外检察典型案例、骨干人才、法规汇编等内容,为全国涉外检察工作提供实践参考。供给涉外涉侨法律人才,青年干警先后获评全省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入选全省涉外检察人才库成员、县法学会涉外法律首席专家等。

二、站稳人民立场,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保障权益、增进福祉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坚持“惩治就是挽救”,重拳出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3人。办理潘某某、徐某某等5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案,精准认定其为恶势力,追诉其侵害在校未成年人的遗漏的犯罪事实,做到“不漏一罪、不落一人”,主犯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以法治刚性守护校园安全。坚持“预防就是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以县“侨乡守未”工作中心入驻为契机,积极推动构建“部门联动、家校共建、社会共治”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在办理一起遗弃幼童案中,会同民政局等部门开展暖心救助,以训诫督促、社会救助方式让其父母重担监护责任,该案获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高质效典型案例。加强分级矫治教育,对犯罪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联合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出台《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协作机制》,助力罪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跨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海外家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相关做法被写入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通过教育基地演播厅连线全县41所小学,为学生云端普法,线下送法进校园21场次,为参加“寻根之旅”夏令营的华侨新生代开设法治教育课,以法治串联起家国温情。

守护生态文明。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着眼县委、县政府打造侨乡美丽大花园的目标,护航生态强县建设。依法惩治环境资源领域犯罪,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行为,起诉37人。联合林业局等职能部门探索开展异地补植修复生态工作试点,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衔接机制,办理相关案件13件,追缴生态损害赔偿修复费用及惩罚性赔偿金143.8万元。深化“河长+检察长”机制司法实践,构建“行政+司法”双轨并行的生态保护新格局,排查处置固废倾倒案件20余起,清理侵占水域岸线问题81个,形成水生态治理合力,相关做法获浙江省水利厅专刊报道。

发展侨乡“枫桥经验”。推动预防性监督办案,致力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在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中,检察官“越洋”化解父女心结,弥合亲情,相关案例获评浙江省法学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优秀案例。深耕“枫桥经验”侨乡版的检察实践,会同县侨联共同调处一起侨界留守儿童人身侵害纠纷调解案,案例入选中国侨联“十个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持续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侨见枫桥”检察室协同船寮镇共建辖区政法部门合作框架,与属地法庭、派出所、基层调解队伍联动协作,办理的督促养老机构规范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2025年度全省基层检察室典型案例。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司法救助帮扶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家属8人,依法支持被欠薪农民工起诉17件,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44万元,化解劳资领域社会矛盾风险。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直面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20件,处理各类信访事项76件。

三、聚焦检察主业,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深化监督、促进公平

刑事检察向优发力。坚持“精办案件、办精案件”,助力高水平建设法治青田、平安青田。加强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30件,在办理一起组织、介绍卖淫案中,利用数字化手段精准甄别2名遗漏犯罪嫌疑人并监督立案。深化刑事审判监督,2件抗诉案件经审理后获改判。捕诉质量持续向好,案件有罪判决率100%。深化两项监督,监督立撤案17人,纠正漏捕漏诉22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落实“派驻+巡回”监督机制,配合市检察院对异地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查,确保刑罚执行质效。就强制医疗执行问题开展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规范交付执行程序,确保被强制医疗对象得到治疗和有效管控。

民事行政检察向实延伸。完善对民事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机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等监督案件35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1件,1起审判程序监督案获评2024-2025年度全省民事检察优秀案例。助力执行案件终本出清,协同县法院促成2件长期未结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挽回当事人损失30余万元。创新涉侨民间借贷、金融投资等多领域纠纷化解模式,相关做法被写入最高检《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持续做精行政检察,就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2件并获采纳。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建议行政机关对32名具有“可处罚性”的被不起诉人予以行政处罚,深化“不诉≠不罚”理念。

公益诉讼检察向准提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均通过磋商或检察建议实现问题整改、受损公益修复。聚焦生态环境等领域,参与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座谈会暨高质效办案点评会,相关案例入选2023—2025年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十大高质效典型案例。加大食药安全领域监督力度,针对“幽灵外卖”及乡镇卫生院药品规范储存等问题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线上数据筛查网络店铺100余户、线下实地核查县域外卖经营主体50余户,精准锁定违法行为线索9条,推动解决行业共性治理难题。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办理文物文化遗产领域案件2件,其中针对侨乡传统村落传统风貌受损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完成传统古建筑“修旧如旧”式提质改造,实现从个案办理到县域古村落长效保护的跨越。

数字检察向智赋能。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扎实开展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办理监督案件57件。持续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涉赌类案监督模型,对“老赖”肆意赌博挥霍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开展穿透式监督,助力全市7个县市区成案63件,相关模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编》,相关工作成效被《检察日报》涉外法治专刊报道。创新研发检察官AI画像系统,多维分析办案数据、客观呈现检察官办案形势,提升检察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被纳入全市数智检察重点模型二星管理名录。

四、永葆忠诚本色,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强化素能、锻造铁军

筑牢政治忠诚。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引领全体干警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创新“五共五联”党建工作体系,打造“问道刘基·青情护侨”等多个支部党建品牌,推行“支部联系侨团”工作法,与海外侨团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落实县委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闭环整改切实保障巡察质效,36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设“青检说案”栏目,用典型案例剖析回应群众关切,《山一程水一程,最忆是乡情》等32篇宣传稿件被《检察日报》、最高检官微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

全面从严治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守底线”的大事要事,严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共填报49件。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纪律规矩约束,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制定出台《高阶检察官助理管理办法》,完善干警司法办案职权配置和运行,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检察官自查、随机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为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模式,评查案件104件,均合格。

淬炼专业素能。创新“三张清单一颗星”工作机制,由班子成员领办攻坚,中层干警挂图作战,激活干警干事创业激情。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邀请最高检理论研究所、温州大学等专家、教授讲授检察理论前沿、办案技巧,为干警持续“充电赋能”。打造青检酉时说、小案大爱案例讲述会等实训品牌,开展检察机关与侦查、审判机关同堂培训,夯实人才发展根基。检察理论研究亮点纷呈,《涉侨检察工作的基层实践与路径思考》等研究成果在《中国检察官》等知名期刊发表,省市检察机关重点课题立项11件,创历年最多,调研课题获评202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二等奖。靶向破解涉外法治人才培育难题,制定《“青蓝工程”实施方案》《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培育的实施办法》,与浙江理工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深化检校合作,为涉外检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自觉接受监督。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和扬尘污染治理情况,认真听取和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配合县政协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宣讲法治好声音。专题向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履职情况,畅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沟通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等参与检察工作、检察活动230人次,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促进检察履职办案质效提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监督作用,举办检察开放日、华侨服务日等活动,开展检察听证40件次,以公开促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对标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深度和实效性不足,通过党支部学习、主题党日等载体推动理论向实践转化的成效不够明显。二是检察服务举措与县域发展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在保障民营小微企业、缩小“三大差距”、服务“千万工程”等领域的举措不多。三是法律监督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业务质效不高,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刚性有待提升。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全力解决。

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既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忠实践行“丽水嘱托”,对标县委“五个必须坚持”扎实开展共富检务的侨乡实践。为奋楫跨越发展领跑区,决胜共同富裕主战场,生动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青田图景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一、突出政治引领,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坚持把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落实县委、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检察行动。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及县委巡察整改成果,强化政治教育、纪律教育、专业教育培训,纵深推进党建引领检察队伍建设实践。持续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实绩实效彰显忠诚担当。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品牌建设,壮大主流舆论、主流文化,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

二、围绕中心大局,强化履职提升服务贡献度。牢牢把握侨乡大局大势,在深入侨乡实际中找准定位、在服务侨乡发展中发挥检察职能、在融入侨乡建设中推动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服务保障侨胞权益、推动侨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侨乡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推出更多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的便民利民举措。积极融入“侨乡守未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全面发挥“蒲公英”未检工作室职能,做实“侨留守”关护工作,努力让海外华侨家长安心放心。

三、聚焦监督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统筹高水平发展和安全,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进一步强化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刑罚执行措施监督。严惩“假官司”,以数字监督模型提升民事虚假诉讼防治能力。强化行政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能力,坚持以“可罚性”引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立足“可诉性”加强公益诉讼检察,提升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涉外检察工作质效,以侨为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形成更多保障华侨权益的首创性制度成果、标志性司法案例。

四、坚持队伍建设,锻造堪当大任的检察铁军。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强化素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树牢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共富检务开展。明确“典型示范引领、穿透闭环落实、融合联动推进”的工作导向,加快培养党建+业务、涉外法治等领域复合型人才,以党建引领检察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持续优化检察队伍培养、考评、激励体系。做好“暖警工程”,让检察官有更多精力投入到高质效办案中。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使命,为助力侨乡青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领跑全市、奋进全省贡献更多更坚实的检察力量!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报告数据统计起止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1.依托咪酯(见报告第2页第1段第4行):一种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麻醉药,2023年9月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具有强成瘾性,会对人体的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严重危害。

2.趋利性执法和违规异地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见报告第2页第2段第1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3月部署开展的专项监督工作,核心是监督纠治两类突出问题:趋利性执法司法(如违规罚没、以罚代管、选择性执法等逐利行为);违规异地执法(如超越管辖权限、未经法定程序跨区域办案、违规采取强制措施等),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检察+”协同监督模式(见报告第3页第1段第1行):检察机关整合多方资源开展法律监督的创新机制,核心是立足检察职能,以“检察+"为纽带,联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等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办案、联合治理”的监督格局。

4.县“侨乡守未”工作中心(见报告第4页第1段第7行):立足侨乡实际,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动检察、教育、民政、公安、侨联等部门共同搭建,聚焦侨乡留守儿童、归国未成年侨胞等群体,整合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法治宣传、救助帮扶、罪错矫治等功能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

5.《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协作机制》(见报告第4页第1段第13行):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要求,依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划分干预等级,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构建“分级干预、精准矫治、协同帮教”工作体系,预防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

6.《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见报告第4页第1段倒数第5行):2025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综合性司法文件。全面总结2024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保护数据、典型案例、特色机制及社会治理建议等内容。

7.异地补植修复生态工作(见报告第5页第1段第3行):针对破坏森林、土地等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或公益诉讼案件,当本地不具备补植条件时,检察机关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异地指定区域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方式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是“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生态保护中的具体应用。

8.“河长+检察长”机制(见报告第5页第1段第6行):核心是将河长制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融合,由检察长参与河长制工作,监督水利部门履行河湖治理职责,依法查处涉河湖违法犯罪,守护水生态安全。

9.《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见报告第6页第3段倒数第3行):2025年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综合性司法文件。全面总结2024年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民事审判程序监督等领域的案件办理情况,涵盖办案数据、典型案例、特色机制及社会治理建议等内容。

10.“幽灵外卖”(见报告第7页第2段第7行):指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无实体经营门店、无规范加工条件,却通过外卖平台违规上线经营的餐饮商家。

11.检察官AI画像系统(见报告第7页第3段倒数第2行):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构建的检察官队伍管理系统,通过采集办案数据、业务能力、绩效考核、廉政记录等信息,生成多维度“数字画像”,为检察官业绩评价、能力提升、岗位调整、廉政风险防控等提供数据支撑,旨在推动检察队伍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12.“五共五联”党建工作体系(见报告第8页第2段第4行):是青田县检察机关创新构建的党建工作模式,特别突出“侨”特色,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五共”是指组织共建、检侨共谋、人才共育、五联共富、和谐共谱,“五联”是指以党建联建为纽带,串联“乡村、基层、群众、企业、群团”。

13.“支部联系侨团”工作法(见报告第8页第2段第6行):依据最高检与中国侨联《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意见》,青田县检察院立足侨乡实际创新的党建工作方法,核心是推动各党支部与海外侨团结对共建,为侨胞提供法律咨询、涉侨矛盾化解、侨企权益保护等服务。

14.“三个规定”(见报告第8页第3段第2行):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15.“三张清单一颗星”(见报告第8页第4段第1行):青田县检察院落实最高检“三个管理”要求,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制定“质效清单、攻坚清单、任务清单”,将案件质量、重点工作、品牌建设任务细化分解至职能科室,推动形成院领导班子领办攻坚、职能科室推进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同时,创新“办案之星”评价体系,将办案质效科学量化,定期评定高质效办案团队,并将结果作为员额遴选、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16.“蒲公英”未检工作室(见报告第11页第3段倒数第2行):青田县检察院打造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工作室,寓意“法治种子像蒲公英一样播撒”,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法治宣传教育、权益救助、罪错未成年人帮教矫治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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