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24年度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三个“一号工程”及省市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3年工作回顾

 

一、紧扣大局所需,在世界青田建设中勇担检察重任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县委中心大局,找准做实检察服务的着力点、突破口,为世界青田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坚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青田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81人,提起公诉665人,打击了“共赢链”传销案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做好亚运维稳安保工作,制定《护航亚运百日攻坚大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切实保障亚运会、亚残运会顺利举行。守护群众“钱袋子”办理利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544人,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两卡”犯罪案件79158人。提前介入一起单笔被诈骗1400万元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携手公安机关成功捣毁了一个关联全国1000余起案件、流水总额高达3.8亿元的特大洗钱犯罪团伙,并全额追回受害人损失,取得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双重战果。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积极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全年共办理涉企案件16件29人,起诉侵害各类市场主体犯罪18人。积极探索企业合规青田模式,办理的某企业环境污染案中,引导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整改落实,对企业涉案人员依法作不起诉处置,助力企业“司法康复”。联合县工商联出台《关于高质量服务保障最优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精选典型涉企案例,编发《民营企业刑事法律服务风险防范指南》,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持续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工作,为企业发展“松绑”“解绊”。

助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刑事和解、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完善具有侨乡特色的诉源治理模式,相关工作经验入选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实践100例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不诉260人,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治罪”推进“治理”,从民营经济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等多发性类案着手,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份,助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学校、街道、社区等开展“宪法”“民法典”“反电诈”等各类宣讲32次,助力法治风尚建设。

二、聚焦民生所盼,在司法为民推进中凸显检察作为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持续聚焦食药安全、生态环资、公共安全等民生关切问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身边“小案”,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大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力度。突出惩治影响群众安全的各类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4人、盗窃犯罪77人,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5人。持续加强民生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件。针对青田县部分经营性场所电梯脱管失管问题,联合人大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整治,该案入选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指引。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尽救,为48名案件受害人或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4.3万元。

持续维护侨胞合法权益。聚焦海外华侨归侨侨眷司法新诉求,以“检侨之家”为平台,借“侨”搭桥、“云”端解忧,全力维护海外侨胞合法权益。针对华侨偷越国(边)境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联合公安、法院商定分类处置办法,就116名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且无其他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不起诉处理,并积极推动类案问题解决,相关做法获省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强化海外华侨权益保障,会同县侨联、浙江理工大学共同编写并发放全国首本《华人华侨法律风险服务指南》,为侨胞在居住国依法维护人身、财产、生产经营等合法权益提供指引。探索“枫桥经验”海外版,充分发挥侨联、海外侨团、侨领“和事佬”“中间人”作用,以“检侨之家”为平台合力开展各类案件的调解、释法说理,办理的叶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通过“检侨之家”介入跨洋调解,成功化解父女矛盾,实现亲情回归,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报道。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方位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办理涉未刑事监督、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5件,综合履职率39.47%,系全市最高。始终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件49人,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电竞酒店、宾馆等重点场所监管力度,汇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始终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办案始终,对初犯、偶犯、情节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的8名未成年人依法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个性化制定观护帮教措施,助力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选派16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累计举办普法讲座、法治课堂26次,发布未成年人网络综合保护主题微电影《网·救》,获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帮助青田县培智学校43“星星的孩子”圆梦“微心愿”为侨留守儿童带去人文与法律关怀。

三、深耕主责主业,在公平正义实现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公平正义司法价值追求,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持续推动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持续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出台刑事案件高质效办案指引,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通过简易速裁程序共办理案件251件,适用率达66.05%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主导作用,实质推进侦协办、检察官进驻值班制度,实现刑事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检察监督全流程覆盖,在办理高某某强奸案中,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揭穿谎言,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共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围绕看守所监管执法、社区矫正、取保候审保证金等问题开展靶向监督,共办理各类监督案件70件,均已回复落实整改,就在矫人员经营性外出问题,联合司法局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管理办法》,人性化制定经营性外出请假制度,让涉企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

精准高效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4件,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决定启动再审7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有力打击“假官司”。深入推进执行监督数字检察工作,借助“大数据”开展虚假司法确认、司法网拍、诉讼主体资格等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4件,助力司法程序规范化。将“案结事了人和”理念贯穿民事检察监督各环节,在一起涉企执行监督案件中,通过市县两级法检共同释法说理,妥善解决历经十余年诉讼未决的民事纠纷,该案被评为全国第二批民事检察和解典型案例。行政检察求质问效,办理行政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均获采纳。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经多级判决、多次调解未果的行政争议案件。积极运用数字检察手段,建立涉赌类被执行失信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字建模分析发现失信被执行人通过赌博等挥霍财产案件线索46条,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规范提升做好公益诉讼。围绕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松材线虫防治、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等领域开展精准履职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其中重大案件9件,特大案件4件,创历年新高。守护生态美,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松材线虫除治专项监督行动,通过磋商、检察建议方式推动21个乡镇(街道)除治工作见行见效。民声有回应,就人大代表反映的县域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超量储存、管理失范等问题开展监督,推动企业整改并消除隐患,该案例获评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保护典型案例“益”路同行,会同永嘉县检察院出台《关于构建瓯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凝聚瓯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四、恪守忠诚本色,在从严治检锻造中展现检察风采

始终将检察队伍建设放在检察工作全局中谋划推进,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持续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整体质效,努力以检察队伍建设新成效奋力推动检察事业开创新局面。

一以贯之铸忠诚。始终将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交流研讨、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刻领悟精神实质并将其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磅礴动能。发挥党建统领作用,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建设,以“检侨之家”、生态检察等青检品牌为抓手,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高质量融合发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确保政治轮训全覆盖。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会、志愿服务等活动33次。

以学铸魂提素能。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紧抓理论学习,让主题教育“热起来”。“学”字当头,以必读书目为重点,共组织开展检察长讲党课、集中研读活动12次,推出“青检酉时说”栏目,利用主题党日、读书分享会、人人上讲台等现有载体,开展理论学习35次。“实”字为要,举办“司法为民·小案大爱”案例讲述会,全方位提升检察干警理念创新、专业素养、担当作为的素能。“效”字为重,进一步发挥检校协作优势,会同浙江理工大学创建全省第一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本年度获全市检察机关理论调研先进集体,共有6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十余名干警获得省市级以上先进荣誉。

驰而不息抓作风。设置检务督察办公室和督察专干,严格执行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开展整顿纪律作风专项行动及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制定出台检察官权责清单,确保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权力行使有界限,划分责任有依据,带头办案有规定。专题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警赴丽水之江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风险防范和实质督察。深入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执行,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59件,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专题向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报告刑事检察、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积极贯彻落实县人大、县政协建立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以该机制办理的相关案例获省人大、省政协领导批示肯定。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办案一线,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建议送达、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200余人次,让监督更直接更深入。推动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常态化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认罪认罚等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围绕大局能动履职站位和服务举措还需进一步改进二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和供给的检察产品还需进一步优化。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扎实改进。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承转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推进的关键之年。我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和中央、省委、市委、委的部署安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以更高的政治要求、更重的法治责任、更强的检察担当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以高水平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县委奋力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谱写高质量共同富裕的世界青田新篇章

一是坚持为大局服务,以更优履职奋力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巩固提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为抓手,不断擦亮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底色。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服务三个“一号工程”为切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从严惩治“食药环”“盗抢骗”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探索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力法治青田建设

二是坚持为人民司法,以更实举措切实增进广大群众民生福祉。持续打造“检侨之家”特色品牌,始终立足青田基本侨情,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涉侨司法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侨胞侨眷司法获得感。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聚焦食药安全、特殊人群权益保护等,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用心用情高质效办好身边小案,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用心化解矛盾纠纷,“枫桥式检察室”建设为抓手,积极打造“家门口的检察院”服务平台,将检察服务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需要的每一个角落

三是坚持为法治担当,以更高要求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质效。牢牢把握“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写入二十大报告的历史性机遇,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全面能动履职,全力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青田建设。纵深推进四大检察法律监督,立足宪法定位,持续推动刑事、行政、民事、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动履职协同提升监督效能,注重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沟通联动、形成合力,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内部审核把关等内外制约监督机制,下大力气提升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数字检察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对于法律监督的放大效应,努力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价值追求,推动相关领域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

四是坚持为事业强基,以更严纪律锤炼打造高素质青检铁军。全面从严治检,完善推进“三不腐”、防止“灯下黑”机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钉钉子精神正风肃纪,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深化人才强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官惩戒、司法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抓实检察官业务考评,进一步推动“检察官教检察官”实战实训体系,推进检校合作,为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人才夯实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用力多者收功远,用心勤者见效宏。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求是挺进、跨山问海,为服务县委奋力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谱写高质量共同富裕的世界青田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报告数据统计起止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 “两卡”犯罪案件2020 年,10 月 10 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重点打击长期从事收购贩卖“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断卡”行动的目的,就是要斩断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一系列犯罪的作案链条。 

2. 企业合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中,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以及暴露出的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做出合规承诺、开展合规建设,并由第三方开展调查、评估、监督、考察,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 刑事挂案见报告第2页第2段第9行)指的是一些刑事案件在立案后长期悬而未决,未能及时结案或撤销的情况。

4. 不捕、不诉260人见报告第2页第3段第5行)其中不捕29人,不诉231人,不诉案件主要为偷越国(边)境罪(116人)、危险驾驶罪(42人)和其他类(73人)案件。

5. 检侨之家近年来,青田县检察院聚焦侨乡特色,创新线上线下贯通、海内海外联动的涉侨检察工作新模式构建检侨之家品牌。我院“检侨之家”工作先后受到最高检、中国侨联主要领导批示,并被写入了2021年全国“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

6. 《华人华侨法律风险服务指南》:内容涵盖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劳动用工、公证认证与纠纷解决、刑事法律风险等七个部分,为侨胞在居住国提供生活指引和维护合法权益。

7. 《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指有关报告义务主体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推动及时发现、处置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8. 司法确认:对于涉及到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

9.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其目的是进一步筑实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厘清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 

10. 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指检察机关可结合工作实际,从人大、政协提案中发掘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同时,人大、政协委员从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中梳理出能够借助民主监督,合力推动区域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推进人大代表、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

11. 《意见》:2021年 8 月 3 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委、丽水市委、青田县委先后出台相关意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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