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23年度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2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 年 2 月 14 日

在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莉芳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请予审议, 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22 年度工作回顾


    一年以来, 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 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 在县政府、 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和省市县委相关部署, 坚持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依法能动履职, 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 坚持政治统领, 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服务县委中心工作。 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的世界青田的实施意见》 , 以更加能动的检察履职,进一步激发检察机关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内生动力。保障重大活动开展, 全员 参与农遗大会及党的二十大安保工作, 院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 11 件, 切实担当维稳安保检察职责。 全面深化涉企司法保护,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侵害民营企业主体犯罪 30 人, 从严从快办理“共盈链”组织传销案、 “民融中心” 挪用资金案等涉众经济案件, 有力维护健康市场秩序。 开展“净化空壳公司” “清理涉企挂案” 等专项监督活动, 监督立案 6 人、 撤案 1 起, 清理挂案1 件。 启动我县首例涉案企业合规审查 【1】 , 通过打击犯罪、净化市场环境、 促进合规经营等多项举措服务保障经济平稳有序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批准逮捕、 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 全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 176人、 审查起诉案件 732 人。 严厉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 养老金诈骗犯罪, 起诉 120 人, 在办理一起单笔涉案金额达 2450万的特大跨境网 络诈骗案中, 全链条打击上层电信诈骗团伙、 洗钱团伙及下游涉“两卡” 【2】 犯罪人员 58 人,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钱袋子” 安全。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 刑事司法理念, 对犯罪情节轻微、 社会危害不大的, 依法不批捕 66 人、 不起诉 99 人,成功促成 35 起案件检察环节和解, 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建立《关于减少羁押刑事强制措施的若干意见》 , 推动审前羁押率 【3】 由高位 67%下降至 25%。 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认罪认罚适用率 83.4%, 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 采纳率均达 95%以上。 探索检察职能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对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 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治理类检察建议 14 件, 有效促进社会治理。 

    守护生态环境资源。 紧扣大局所需、 民生所系,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 依法审查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 违法倾倒固废危废等破坏环境资源领域犯罪 11 人。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17 人, 追缴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 106 万元。 就违法倾倒淤泥、 固废问题开展专项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督促清理淤泥、 固废 300 余吨, 并以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切实加强源头治理。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 【4】 在损害环境资源类案件中的应用, 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 通过公益诉讼要求当事人依法承担林地植被修复、生态产品价值损失等赔偿金 40 万元, 该案例获评全省公益诉讼精品案例。

 

    二、 坚持人民至上, 在践行司法为民中回应群众期盼


    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 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 【5】 , 办理高空抛物案 2 件, 就窨井盖治理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依法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 脚底下” 安全。 联合职能部门对县域内非法屠宰、 销售生猪犯罪案件开展专项监督, 依法对私屠滥宰的 11 人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注重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有力有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联合多部门出台意见推动建立司 法救助与 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发放司法救助金 16.2万元。 保障侨胞合法权益。 立足县域基本侨情, 聚焦海内外华侨侨眷司法诉求, 借“侨” 搭桥、 “云” 端解忧, 不断完善更优检察产品。 会同县侨联建立华侨权益保障工作机制, 联合出 台华侨权益保障实施意见 30 条, 该意见获省检察院、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引 导侨胞侨眷参与公共利益守护,在办理某侨界志愿者反映的古榕树群保护案中, 考虑该古榕树群有 300 多年历史, 已成为当地华侨侨眷对故乡 的记忆载体, 具有极高的人文价值, 在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整治修复后,邀请侨界志愿者参与整改成效评价和验收, 守护侨胞乡 愁。精心打造检侨文化品牌, 在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品牌展评活动中荣获金奖, 相关做法获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点赞。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零容忍” 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48 人。 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 发出 监护督促令 17 份, 推动亲情回归。 办理全省首例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民事支持起诉系列案, 帮助学龄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坚持“教育、 感化、 挽救” 方针, 对情节轻微、 悔罪表现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 7 人、不起诉 24 人。 联合相关部门出 台《青田县涉案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实施办法》 , 委托专业机构对 18 名 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学习、 矫治、 就业” 全程一体化帮教与指导, 帮助其尽快重返社会。 以数字检察延伸未成人保护触角, 借助大数据对辖区电竞酒店、 旅馆行业存在的入住登记不全、 男 女混住、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开展监督, 助力行业规范经营。 


    三、 坚持精耕主业, 在履职法律监督中坚守公平正义 


    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 深刻把握“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 也是无辜的保护者, 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 领者” 。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监督立案、追诉漏犯并生效判决 28 人, 监督撤案 7 人, 提请抗诉 2 件,联合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共同构建刑事诉讼“大控方” 格局。 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中, 通过细致审查、 自行补充侦查, 发现该案系诬告, 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无罪不捕决定, 并协同公安机关对诬告者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牢牢守住纠防冤假错案的底线。 加强监检协作,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 5 件, 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在办理省检察院指定的平阳县潘某某等 12 人贪污案中, 通过释法说理化解“法结” 和“心结” , 督促嫌疑人认罪认罚退赃, 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获省检察院高度肯定。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 牢固树立“三查融合” 【6】 新理念, 办理的市看守所民警李某受贿案中, 在精准追诉其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同时, 就审查发现的在押人员 “假立功” 、 民间借贷“虚假诉讼” 【7】 予以监督, 实现一案多办, 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侦查精品案例。 

    精准推进民事行政检察。 融合民事检察、 刑事检察职能,一体化协同打击“套路贷” 等虚假诉讼行为, 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 10 件, 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9 件, 提请市检察院抗诉 1 件, 移送犯罪线索监督立案 1 件 2 人。 拓展监督广度,开展虚假司法确认案件专项监督, 发出检察建议 8 件, 并与县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纪要》, 堵塞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虚假调解” 漏洞。 延伸监督深度, 联合法院、 公安开展涉机动车执行专项行动, 督促履行执行款 185 万元, 以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 人,合力推进“终本出清” 【8】 工作。 行政检察更重实效, 办理行政监督案件 6 件。 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出台《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会同相关部门成功化解一起历时超 10 年, 经多级判决、 省市县多次调解未果的行政争议案件。  

    质效导向做好公益诉讼。 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37 件, 全面覆盖环境资源、 食品药品、 国有财产、 文物保护等领域, 实现公益诉讼领域“4+N” 【9】 稳步拓展。 聚焦县域生产安全, 办理的督促矿山安全生产整治案获评浙江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保护典型案例。 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开展社保资金发放专项监督工作, 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停发 32 名服刑人员基本养老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 并追回己发放资金 11 万元。 聚焦文物保护, 办理的石门洞等旅游景区摩崖石刻专项监督案获最高检作典型推广。 聚焦生物多 样性保护, 办理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金豆” 案中, 协同相关部门建立“金豆植物园” 并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警示教育基地, 努力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 , 该案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 坚持固本强基, 在从严治党管检中夯实检察根基 


    以政治统领建检。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主动向县委报告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及重大事项、 重要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通过班子领学、 全员 共学、 以行促学, 有力推动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强党建带队建促业务” 活动实施意见》, 统筹推进“检心向党” “检群共建” “检爱随行”等“五大行动” , 全面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 开展“家国情怀七一主题党日” “司法为民, 小案大爱” 案例讲述会等活动, 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有序开展支部换届,优化机关支部结构, 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全面推进“一支部一品牌” , 做好“党建+” 文章。 

    以数字赋能强检。 部署开展司法网拍、 刑拘下行、 多次行政违法行为等数字办案 【10】 专项行动 17 个, 通过大数据筛查、 数字建模等手段办理数字检察案件 39 件, 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11 件, 追诉漏犯 2 人。 自 主研发法律文书智能筛查系统场景应用, 在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作经验交流, 并被最高检列为“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试点单位。 建立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监督模型, 运用大数据手段批量筛查全市阻权案件线索, 向全市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 230 余条,成案 20 余件, 实现数字办案“一域突破、 全市共享” 。 

    以严管厚爱育检。 加强检察人才储备, 充实青苗计划人才库, 完善信息理论调研实施意见等机制, 全面促进青年干警素能提升。 1 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6 名 干警获评省级突出个人、 市级优秀公诉人等荣誉。 加大检校协作力度, 与浙江理工大学签订检校协作框架协议, 共建涉外司法理论研究基地, 1 个课题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专题调研成果,4 个课题获市级以上立项。 设立检务督察办公室,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及协作配合机制, 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开展整顿纪律作风专项行动, 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人才队伍建设、 纪律作风建设、 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开展重点查摆与整改。 严格落实防止过问干

预案件的“三个规定” 【11】 , 全年记录报告各类事项 46 条,“逢问必录、 逢录必报、 违规必究” 成为常态。 

    

    五、 主动接受监督, 以检察自觉规范权力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和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 建议。 联合县人大共同出台《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 ,着力破解检察监督线索发现难、 代表建议落实难等问题, 进一步提高监督效能。 加强检察听证工作, 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听证 60 余人次, 切实提升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实行班子成员 分界别联系委员制度, 加强与政协委员 的沟通联系, 主动向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听取意见建议。 组织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 检察开放日、 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 邀请政协委员 走进检察工作, 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并落实好反馈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重视发挥人民监督员 作用, 积极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 , 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办案监督活动 9 13 人次。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积极促进检律互动, 打造法律执业共同体, 全年共接待律师阅卷 162 人次。 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四大检察” 相关法律文书,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 增加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 县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展现新风貌, 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21 项, 得到上级领导批示肯定 7 次, 9 个案例获评市级以上精品优秀案例, 其中 4 个案例获最高检、 最高法作典型推广。 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不断进步, 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 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 是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 在此, 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 委员, 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 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 一是对标县委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的世界青田目 标, 检察服务保障举措还需进一步深化; 二是对标检察工作新格局, 各项检察职能面临优强项、 强弱项、 补短板、 破难题的新挑战; 三是对标队伍建设新要求, 队伍素能还需进一步提升, 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 对这些问题, 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23 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 党的二十大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 赋予新时代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 法治责任、 检察责任。 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深化法律监督, 彰显司法权威, 维护公平正义” 为工作主线, 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奋力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省份青田示范, 为建设高质量共同富裕的世界青田, 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田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展现检察担当。


    一是坚持政治立检, 以更强自 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 绝对领导。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更加自 觉领悟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路、 方法和路径, 把捍卫“两个确立” 、 做到“两个维护” 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坚决扛起以法律监督保障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围绕省委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 、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 、 地瓜经济 【12】 提能升级“一号开发工程” , 紧扣市委、 县委相关部署, 持续优化落实检察护企政策, 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工作, 推进个案合规向行业合规、 预防性合规拓展。 积极投身“双招双引 ” 战略性先导工程, 围绕县委“大干项目、 干大项目” 目 标, 在加大惠企便企保障力度、规范引 导资本健康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环节扎实履职, 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与服务水平, 为项目落地、 企业经营提供最优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 以更强使命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 法获得感。 

    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理念, 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 能体验、 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践。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加强网络综合治理, 持续加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 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幸福感。加强公益守护, 严厉打击违法倾倒淤泥、 河道采砂、 破坏林地植被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 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 切实守护“一老一小”, 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 守护老年人钱袋子安全。 持续深入开展“侨留守” 观护工程三年行动, 护航侨乡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不断强化公开听证、 司法救助、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工作, 以务实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急难愁盼” 的问题。

 

    三是坚持宪法定位, 以更强担当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履职 能力。 牢牢把握“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写入二十大报告的历史性机遇,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 【13】 , 深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全力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青田建设。 强化刑事立案、 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 强化证据审查, 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 依法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或不作为的检察监督力度, 精准开展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 持续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等专项监督行动,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注重数字赋能, 发挥数字检察在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引 领性、 变革性作用, 以项目建设和数字建模为重点, 全力打造具有青田辨识度的数字检察产品, 推动法律监督模式变革重塑。 


    四是坚持固本培优, 以更强纪律全力打造过硬青检军。 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两个维护” 的政治自 觉、 思想自 觉、 行动自觉。持续抓好讲政治与抓业务一体推进、 领导班子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 纪律作风建设等, 把队伍“四化” 建设成效充分体现到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质效上, 体现到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效果上。 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 靠得住、 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春风浩荡战鼓急, 百舸争流自当先。 面对新使命、 新征程, 县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 坚定信心,能动履职, 不断开创青田检察工作新局面, 为服务县委建设高质量共同富裕的世界青田, 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田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 报告数据统计起止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 —2022 年 11 月 30 日) 

1. 涉案企业合规审查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 在依法做出 不批准逮捕、 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 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 结合办案实际, 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 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 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 两卡 2020 年,10 月 10 日, 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重点打击长期从事收购贩卖“两卡” ( 电话卡、 银行卡) 的人员。 “断卡” 行动的目的, 就是要斩断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一系列犯罪的作案链条。 

3. 审前羁押率: 审前羁押是在有罪判决生效之前剥夺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 由的一种法律状态。 审前羁押率即逮捕人数与起诉人数之比。 

4. 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 :指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 对受损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以生态产品的物质供给、 调节服务、 文化服务三方面进行科学、全面、 准确的价值量化。

5. 最高检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 2018 年以来, 最高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 围绕社会治理领域校园安全、 司法公告送达、 金融监管、 窨井管理、虚假诉讼、 网络整治、 快递安全、 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 先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一至八号检察建议。 

6. 三查融合 : 指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 充分运用审查、调查、 侦查三种调查核实方式, 促进三者之间有机贯通、 高效协同、 形成合力, 构建起以审查为基础、 调查为关键、 侦查为核心的调查核实工作新格局, 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政治效果、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7. 虚假诉讼 : 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 的, 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 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 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 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 裁定、 调解的行为。

 8. 终本出清 : 指针对执行案件开展执行终本库存案件出清专项攻坚行动。

 9. 公益诉讼领域“4+N” 公益诉讼领域“4” 指的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食品药品安全、 国有财产保护、 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 让, “N” 指英雄烈士权益保护、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安全生产、 个人信息保护、 反垄断保护、 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 妇女权益保护等领域。

10. 数字办案 : 通过数据碰撞、 比对、 分析发现监督线索, 以“解析个案、 梳理要素、 构建模型、 类案治理、 融合监督” 的大数据检察监督路径, 有力撬动法律监督模式变革。 

11. 三个规定 : 2015 年中办、 国办、 中政委、 “两高三部” 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 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 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 与当事人、 律师、 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简称“三个规定” ,其目 的是进一步筑实防止干预、 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厘清违反规定过问案件、 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 。 

12. 地瓜经济 : 针对浙商要不要走出去发展, 习近平曾形象地提出“地瓜经济” 进行解答。 “地瓜经济” 寓意地瓜的藤蔓伸向四面八方, 但根茎还是在这块土壤上, 藤蔓是为了 吸取更多的阳光、 雨露,发挥更多的光合作用; “跳出浙江发展浙江” , 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也是一种全局 意识和政治责任的体现; 要正确认识“浙江经济” 与“浙江人经济” 的关系, 把在外浙商与浙江经济更加紧密地联结起来, 促进在外浙商更好地为发展浙江服务。 

13. 《意见》 : 2021 年8 月 3 日,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委、 丽水市委、 青田县委先后出台相关意见, 目 的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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