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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检说案 | 这个“忙”不能帮
时间:2025-04-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我以为找到了赚钱的捷径,没想到触了法犯了罪。”近日,经青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来自青田中学的三十余名学生走进法庭,全程观摩案件的审理过程。

    2024年7月至10月,被告人余某某为非法获利,在明知上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从他人处收购天翼云、微信、钉钉等各类账号67个出售给上家使用,并将上家拉入由其钉钉号作为管理员的群组织中。此外,余某某还为上家提供代付等帮助,并从中收取2%的手续费,期间共获利3.2万余元。

    庭审现场,检察官以该案为背景向学生们普及了“帮信罪”的相关知识,强调了其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后果,提醒大家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切勿因小利而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等,对于一些看似轻松获利但风险极高的网络活动,要有清晰的判断和识别能力,不被高额回报所诱惑,以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帮信”行为危害大,大家一定不能为了蝇头小利充当犯罪的“帮凶”。那么,我们要如何避免成为网络犯罪“工具人”呢?

    要增强法律意识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等,妥善使用个人支付账号,一定要重视个人信息安全。闲置的银行卡、手机卡及时注销,不轻信他人、不贪图小利,拒绝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出租、出借、出售。

    要理性对待兼职

    不要轻信低付出高回报的临时工作,对于宣称能“挣快钱”“躺平还挣钱”的兼职工作,如帮助联系他人办卡、登记他人办卡信息、帮助他人代办公司、代办单位结算账户或用个人账户帮助他人转移资金获取提成的兼职等,要加倍小心。

    在日常生活中注重防范

    积极配合金融机构、通信部门开展银行账户、手机卡实名制核验、账户风险排查等工作。对于非正常渠道下载的App谨慎使用,不登录非法网站,不随意绑定账号,不随意转账汇款。如遇个人相关信息泄露或银行卡被盗刷,应尽快挂失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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