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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开学法治第一课:拒绝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
时间:2025-03-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力度,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春季开学之际,青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等单位开展“慈润青田 星火同行”——法治护苗未成年人保护行动。“蒲公英”未检工作室的干警走进温溪三小,以“向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给200余位六年级学生带来新学期第一堂法治教育课。


        “如果故意把你的课本丢进垃圾桶,这是校园欺凌吗?”课堂上,检察干警叶蓉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动画短片和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不止是打架!根据法律,故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方式欺压、侮辱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都算欺凌!


        四大类型:

1.肢体欺凌(推搡、打人)

2.语言欺凌(起绰号、嘲笑)

3.关系欺凌(孤立、排挤)

4.网络欺凌(发恶意消息、P图)

记住:每个人的不同就像雪花一样独一无二❄️!不能因为差异而选择嘲笑或欺凌。

        遇到欺凌怎么办?记住“NOT”原则!



1️⃣ N(No):勇敢说“不”!保持冷静,明确拒绝。

2️⃣ O(Off):迅速离开,安全第一!

3️⃣ T(Talk):告诉老师、家长或警察叔叔,法律会保护你!

研究发现:50%的欺凌事件,只要有1个同学站出来制止,10秒内就能结束!


        检察官提醒

        校园欺凌不仅是错误,还可能违法,严重者甚至需承担法律责任!学会尊重他人、遵守法律,才是真正的“酷”!如果遇到困难,记得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我们永远在你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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