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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检说案 | 跨国送“文书” 留学生成诈骗“工具人”
时间:2024-06-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小鲁是一名旅外的留学生,本将学成归国施展抱负的他却因一通诈骗电话深陷漩涡,不仅被骗取了钱财不说,还进一步沦为诈骗份子的帮凶……近日,经青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鲁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3年9月,在外留学的小鲁接到一个中国号码打来的电话,对方声称是某地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您好,你名下有一个手机号涉嫌诈骗,请配合我们调查,如果不配合的话,就是犯罪了。”为了“洗脱”诈骗嫌疑,根据“工作人员”的指示,小鲁安装了两款社交软件,并将自己的照片和住址传给了对方。

“他们说可以给我办理取保候审,但是要缴纳10万欧元保证金。”小鲁不敢告诉父母,便谎称自己在外创业需要用钱,可这金额不是小数目,小鲁母亲勉强凑了3.5万欧元转过去。眼见小鲁拿不出足够的钱款,诈骗分子便“好心”地提出了建议:“帮我们办点事,可以减免一部分费用。”在层层哄骗下,小鲁按照诈骗分子的要求,提供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及支付宝账户,帮忙接收及协助转移诈骗资金。

因小鲁配合度高,诈骗份子的要求也随之升级:“回国帮我们送份材料,你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了。”诈骗份子给小鲁制作了一张工作证,上面写着“警务辅助人员”,接着给他发送了一份某人民法院的“文书”。“我感觉这可能有问题,但是我太想证明自己没问题,就答应给他们办事情了。”就这样,小鲁按要求购买了西装,打印了工作证,于同年10月和11月,先后两次充当诈骗份子的“工具人”,向电诈被害人送达“文书”。同时,以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账户接收并转移被害人资金。

2023年12月,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报案后立案调查,根据银行转账记录将小鲁抓捕归案。2024年3月,公安机关将小鲁涉嫌诈骗罪一案移送至青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中,小鲁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代为赔偿部分受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小鲁提供银行卡及支付宝等支付账户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冒充公检法人员帮助诈骗团伙实施相关诈骗并骗取被害人财务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承办检察官说。2024月4月,青田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小鲁提起公诉。青田县法院开庭审理后,于日前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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