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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 | 全“绿”以赴,以检察之名让青山绿水常在!
时间:2024-06-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环境日的主题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青山如黛,绿水长流。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近年来,青田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回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需求,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服务美丽青田建设。

    2021年以来,青田县检察院共办理各类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9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1件,督促案件当事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128万余元,补植复绿1786余亩,投放鱼苗58.9万余尾。其中,2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精品案例,1起案件先后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中国环境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认可。


青山绿水的“守望人”

    主动对接融入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以“我管”促“都管”助力厚植青田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和健康成色。为助力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青田县检察院针对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行动,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聘请第三方中介使用无人机协助取证、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全县除治工作开展全流程调查核实。通过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形式督促职能部门、相关乡镇依法履职,助力县域松材线虫除治工作规范开展,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0万余元。

富饶资源的“捍卫者”

    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在重点打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损害公益的违法行为,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特点,采取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异地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督促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上,青田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创新出台《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工作的工作指引(试行)》机制,规范申请核算、专家评价、司法运用、生态修复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实现个案到机制的整体推进。

协同保护的“共建员”

    积极推行“人大+检察”“政协+检察”双向衔接机制建立,凝聚监督合力,强化监督效能。探索推行“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聘请专业执法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外力”提升依法监督专业化水平。组建检察机关“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联合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出台《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和公益组织、公益人士、公益律师协作配合机制》,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保护模式。充分利用生态检察法治教育基地“金豆植物园”、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公益增殖放流基地、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基地等载体,积极创建展示地域特色、倡导公益保护的法治宣传阵地。

    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青田县检察院将继续以检察履职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推进天蓝水清土净的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一地青萌、一山青郁、一片青翠的需求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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