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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 | 让绿色成为青田最美底色
时间:2023-08-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今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将每年的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一直以来,公益检察官身着“检察蓝”,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牢牢守护生态环境,让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在首个生态日到来之际,让我们一起走进公益诉讼检察官的一日生态守护之旅,看看他们如何守护侨乡的绿水青山~


时间:AM  10:00
地点:青田某村山林


    经过一个小时的跋涉,公益诉讼检察官会同职能部门到达一起失火案件的起火现场。被告林某向在场人员介绍自己前期对山场部分区块进行补植、抚育的情况。过火的山林已经补植了许多幼苗,生机盎然。检察官在现场再次向林某明确补植的区域范围、抚育注意事项等问题。


时间:AM  11:30
地点:青田某村文化礼堂

    在相关职能部门的见证下,检察官与林某签订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林某连连表态“我一定会把树种好”。



    据了解,2023年1月,林某在自家农田燃烧草木灰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有林地面积5.2公顷(78亩),严重破坏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2023年6月,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诉前程序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考虑到林某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具有履行生态修复的意愿和能力,检察机关依法与林某达成调解,由林某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在三年内补种林木修复生态环境,同时,林某的儿子自愿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修复义务。


时间:PM  2:00
地点:青田某村

    检察官来到青田某村,监督查看松材线虫病死松木“即现即清”除治工作。这是检察官今年第三次来到村里,眼前的一抹绿色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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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青田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等多种形式对21个乡镇进行监督,进一步压实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责任,助力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近年来,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共追缴生态修复金1240余万元,修复受损林地5100余亩,清理危险废物、固体废物1800余吨,投放鱼苗65万余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让绿色成为青田最美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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