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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建设“枫桥式检察室”工作推进会在青召开
时间:2023-06-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6月20日下午,丽水市检察机关建设“枫桥式检察室”工作推进会在青田县人民检察院船寮检察室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献出席会议并讲话,青田县政协主席陈铭到会致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翔,全市基层院检察长、分管领导及检察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莲都、龙泉、青田、景宁四地检察机关介绍了建设“枫桥式检察室”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周翔副检察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市检察院吕献检察长就建设“枫桥式检察室”提出三点要求:


吕献强调,要认清形势,明确方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牢牢把握时与势。浙江是“枫桥经验”发源地,总结提升推广好检察环节“枫桥经验”、为新时代检察机关传承“枫桥经验”提供丽水样本、素材和方案,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二是深刻认识“路和桥”。要牢牢把握现存检察室这一“基本盘”和传统乡镇(街道)检察室这一“提升面”,以“枫桥式检察室”为动力源,寻求适合本地检察室实际的发展道路;三是认真理清职与责。新的形势赋予了“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在职责任务、履职方式、运行规范等方面的新要求,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必须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体、以强化职能为支撑。


吕献指出,要直面挑战,把握机遇,切实打赢“三场战”。一是打赢“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攻坚战。建设“枫桥式检察室”必须要坚定决心和信心,顶住压力,迎难而上,必须坚持全域推进,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二是打赢“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持久战。建设“枫桥式检察室”,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任务更重、难度更大,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建成,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不懈、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三是打赢“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特色战。“枫桥式检察室”建设要坚持走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努力打造“一室一品”,各个检察室要立足自身区位特点,谋划做强特色项目。


吕献强调,要加强衔接,凝聚合力,切实营造良好工作环境。要加强检察室与基层各平台衔接。要主动谋划、深度对接“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探索构建“社治平台+检察联动”工作模式,通过12309线上延伸进平台、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及帮扶相衔接的多元化救助机制;要加强检察室与各内设机构衔接。持续加强检察室与各内设机构的沟通联系配合,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督办等机制,形成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的强大合力。


会议还对《丽水市检察机关关于建设“枫桥式检察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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