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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住建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 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时间:2023-11-14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作者:记者 孙梦雨 点击数:

1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办“让爱无‘碍’ 共享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并发布12件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此次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有四个特点:一是涵盖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监督违法情形具有多样性,进一步加强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的衔接协同,服务保障更多群体的无障碍需求;二是均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例,检察机关通过协调沟通、柔性司法,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争取最佳办案效果,推动解决无障碍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三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预防性功能,坚持问题导向,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四是检察机关坚持把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引擎”,通过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促进公益诉讼检察、无障碍环境建设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2019年以来,最高检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改革举措的民生项目、民心工程之一,协同住建部、中国残联等部门,促成无障碍设施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在全国全面推开,并向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等领域不断深化拓展。根据统计,2019年至202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52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49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9件;诉前磋商结案9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74件,提起诉讼73件,切实以公益诉讼之名,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下一步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优先、重点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一是拓宽监督领域,整体推进无障碍设施、信息、服务环境建设。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强制性规定,突出监督重点,在助推无障碍设施规范建设的基础上,向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领域拓展延伸。二是厘清监管责任,精准选择最优监督路径。检察机关发现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时,要督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于行政机关穷尽法定监管职能,仍然无法修复受损害的公共利益的,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对民事违法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三是加强多方协同,探索源头治理。一方面,通过磋商、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强化各方参与和社会监督,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残疾人、老年人代表等参与整改验收。另一方面,加强预防性公益诉讼,将监督重点前移,重点对新建无障碍环境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开展前端监督,预防无障碍设施违规建设并投入使用,督促落实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防止补做、返工、重建造成国有财产浪费,从源头消除公益遭受侵害的风险。(“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记者孙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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