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何成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听取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6-01-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何成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由青田县公安局于2026年1月23日向本院移送起诉,由于本案被害人众多,无法逐一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现采用公告方式告知本案各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告知内容详见附件《青田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相关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若对案件处理等方面有意见,可向本院寄送书面材料或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0578-6026372、0578-6966217。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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