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孙华东、顾文涛等3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集资参与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时间:2025-09-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犯罪嫌疑人孙华东、顾文涛、叶云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2025年9月10日由青田县公安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由于本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集资参与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通过公告方式告知。

集资参与人可以推选代表人向本院提出意见建议,也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浙江省青田县瓯南街道青田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尚未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请及时到青田县公安局登记报案(周警官,联系方式18867815971),并提交相应的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之前已向公安机关登记的请勿重复登记。


联系方式:0578-6966253(王)

                 0578-6966217(李)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9月12日





浙公网安备 33112102000127号

浙ICP备2020031803号-1 版权所有:青田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百图软件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像素1280*768px以上 建议IE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