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22年度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5-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青田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 年 2 月 16 日

在青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莉芳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 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法律 监督主责主业,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司法办案、数字检察、基础建设等工作均实现了新的发展与突破,为青田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案件生命线,将精品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共有 29 个案例获评市级以上精品、优秀案事例,其中省级以上 15 件。 

    ——检侨品牌进一步擦亮。始终立足青田基本侨情,搭建“检侨之家”为侨服务平台,创新“线上线下贯通、海内 海外联动”的涉侨检察工作新模式,全力守护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该项工作被写入全国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相关经验做法获最高检张军检察长、中国侨联万立骏主席批示肯定。

    ——数字赋能进一步突显。推进“检侨之家”数字化应 用迭代升级,取得成效。开发“法律文书智能筛查系统”, 获评全市数字检察创新应用设计“优秀方案”。编制“危害 食品安全类犯罪”等 6 类数字监督办案指引应用上报省检察院。

    ——队伍建设进一步提质。大力推进政治建检、人才兴检、从严治检,始终将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共有 84 个 集体或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其中省级以上荣誉 39 项,荣 立集体二等功一次,4 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或标兵能手。

    一、依法履职尽责,以强烈的检察担当服务中心大局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结合点,充分履职、创新履职,着力推动青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 

    倾力服务“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8 件 27 人,着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把司法救助作为助力精准扶贫、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对 58 名受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 64 万元,防止群众因案致贫。助力污染防治,积极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153 人,在阿里废油案中,全省首创“三公”工作机制,引入公益组织、公益人士、公益律师联合参与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合力维护公共利益,实现公益诉讼由独舞向共舞转变,得到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批示肯定。 

    努力优化营商环境。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努力营造助推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始终坚持打击、保护、监督并重,严惩侵害民营企业犯罪,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市场经济 秩序犯罪 150 件 324 人。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对 51 名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对 20 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出台《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华侨侨资安全、优化侨企发展环境的实施意 见》等制度 10 余项,落细落实护企检察政策,相关做法在 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办理的侵犯意尔康知识产权案等 5 个案例获评省市服务民营经济类优秀案例。 

    着力开展扫黑除恶。坚持一体推进“破网打伞”“打财 断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与各政法单位协作配合,联合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制度,并畅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坚持扫黑除恶治乱一体 推进,共打掉带有恶势力性质的犯罪团伙 4 个,逮捕涉黑涉 恶犯罪嫌疑人 19 人,起诉 16 人,3 人移送异地起诉,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 1 人,监督立案 1 件。在办理李某强奸案中,引导侦查机关补充涉嫌抢劫、寻衅滋事犯罪的相关证据,并追加认定其为“恶势力”,罪犯李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有效扫除了长期盘踞校园周边的黑恶势力,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2 名干警获评省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全力融入疫情防控。严厉打击挑战法律底线、妨害防疫工作顺利进行的涉疫犯罪,对 19 名“涉疫”犯罪被告人提 起公诉,形成有效震慑,办理的“麦饼王”案获评全省刑事 检察精品案例。全体干警网格化下沉海外侨胞微信群,为海外侨胞提供政策解答、法律服务、政务代办、心理疏导等服务,累计发布各类正向资讯、辟谣信息 300 余条,政策解读 60 余次。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出《疫情期间侨胞回国法律风 险提示》,引导侨胞守望相助、科学防疫。因抗疫工作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二、聚焦社会治理,以能动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导向,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履行检察职能,促进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青田建设。 

    严格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1353 人,提起公诉 2797 人,妥善办理涉案金额近 6 亿元的永发平台网络赌博案,对 56 名 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惩治力度,共办理涉电信网络诈骗、“两卡”犯罪 408 人。办理的一起 涉案金额达 5000 万元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抓获境外诈骗团伙 20 余人,实现诈骗团队、卡商团队、取现团队、技术团队全链条打击。 

    诉源治理共化矛盾纠纷。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一体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捕 507 人、不诉 564 人,审前羁押率由高位 67.04%降至 39.47%,轻罪起诉率降至 5.64%,有效减少对抗、促进和谐。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提升至 86.45%,一审服判率 93.33%, 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100%。实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主动适应“镜头下办案”。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思维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办理的傅某某交通肇事案,获省检 察院工作报告点赞,并在央视政论片播出。 

    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人犯罪,批捕 77 人、起诉 90 人,其中 23 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对 58 名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针对案件中暴露 出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开展监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 20 余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改,助力行业 规范。办理监护干预案件 3 件,让特殊家庭中的婴幼儿健康成长。聚焦老年群体权益保护,开展无障碍设施公益保护专项行动,针对我县残障人士和老年人出行安全问题,督促职 能部门完成城区 90 处人行道缓坡整改,打造有爱“无碍”的社会环境。突出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依法惩处恶意欠薪犯罪,帮助 278 名外来务工人员追回拖欠工资 200 余万元, 让他们不再“忧酬烦薪”。 

    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全面融入社会治理最多跑一改革,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县矛调中心。以检察监督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向相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156 份,专心用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549 件。深入落实食药领域“四个最严”,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85 件,推动职能部门就县域网络送餐单位和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安全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焦公共安全治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案件办理,全省首创“检警协作”机制,探索铁路安全新领域公益保护,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推 广。

    三、精耕主责主业,以精准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意见》精神, 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积极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全覆盖,监督立案 51 人,监督撤案 7 人,追诉漏犯 37 人,书面纠正侦 查活动违法 29 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13 件,改判 8 件。通过追诉漏罪帮助受害企业扬帆集团解除高管失信风险,挽回损失 1100 余 万元,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和市委书记批示肯定。加强刑事 执行检察监督,监督刑事执行违法 46件,发出检察建议 97 件,对 15 名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予以收监,办理了我县首例社区矫正人员立功减刑案件。 

   民事行政检察更加精准。严厉打击民事虚假诉讼,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建立健全防范查处工作机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 43 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15 件,提请抗诉 3 件,均获改判。办理的玉带华府合同纠纷再审案为侨资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741 万,获评全省民事检察精品案例。加强民事执行监督,依法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老赖”20 人,部署开展信用惩戒执行、涉不动产查封等专项监督,对 17 类不规范行为开展监督,支持和监督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 坚持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参与化 解行政争议案件 20 件。履行行政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办理国土领域非诉执行案件 14 件,进一步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力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更求实效。紧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案件, 强化精准监督,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316 件,实现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公益诉讼四大领域全覆盖。始终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累计追缴生态修复金 1200 余万元,投放鱼苗 65.1万尾,办理《民法典》实施后全省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环境污染案,追缴生态修复金、惩罚性赔偿金 158 万元。开展耕地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通过检察 建议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追缴耕地占用税 530余万元。

   清廉建设更加深化。进一步强化监检衔接和配合,健全完善规范、通畅、高效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累计办理监委移送案件 33 件48 人,起诉 47 人。持续加大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侦办力度,依法查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案件 2 件 3 人,有力维护司法公信力。在案件办理中同步跟进警示教育,会同县法院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陈某某受贿案进行云端释法,助力清廉青田建设。

    四、坚持强基导向,以绝对的检察忠诚夯实发展根基 五年来,我们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深化司法改革,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增强司法公信力。 

    坚持政治建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五个配套规定,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引领检察干警坚定理想 信念,擦亮初心底色。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累计填报“三 个规定”及重大事项 78 条。推进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补短板、治顽疾,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20 余次,评查案件 2000 余件,制定促进司法规范的长效机制 10 余项,进一 步规范司法行为。 

    坚持改革育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顺利完成 5 批 共计 20 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完成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领导带头办案 1264 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16 件次。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三个部门检察人员转隶,加强与监察委工作衔接,认真做好监察委移送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构建“6+2+2”基层检察机关新格局,进一步优化职能划分、人员配置,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坚持数字赋能推动检察业务迭代升级。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实现刑事案件协同办案全覆盖。以大数据监督为切口,实现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累计移送监督线索 20 余条。立足侨乡特色,创新打造“检侨之家”数字化平台,作为改革创新项目被推广。 

    坚持人才兴检。持续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 良、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完善干部梯队式培养机制,出台《关于建立青田县人民检察院“青苗”计划人才库的意见》,择优选任人才库内 6 名干警补充中层队伍,优化干部结构。强化干警纪律意识,制定完善县检察院《正风肃纪工作实施 方案》《规范干警参加选调、遴选、商调规定》等五项制度, 进一步稳定检察队伍。加强检校合作,组织干警 250 余人次赴各大高校接受政治轮训,依托高校丰富的人才优势和理论优势,进一步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强化岗位练兵,组织开展 诉辩对抗赛、业务技能竞赛、青检青年说等岗位练兵活动,31 名干警获评省市优秀党课、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3 名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 

    坚持监督强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 汇报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涉侨检察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实行院领导班子分片区联络代表制度,通过实地走访、电话约访、集中走访等方式强化联络,拓宽代表监督渠道。累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到院参与开放日、主题日、公开听证会等 200 余人次,零距离体验检察工作。秉持亲清透明检律交往原则,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实现良性互动,引导律师注册使用“浙江检察”APP,累计开展线上云阅卷 500 余人次。建立检务公开工作专班,深化“阳光检察”,法律文书公开率达 95%。不断提高检察透明度,以看得见的方式满足便民需求,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青田县人民检察院牢记使命、 开拓创新,积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五年;是司法理念深刻转变,监督方式不断优化的五年;是队伍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检察公信力显著提升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 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新形势下,服务大局的思路还不够开阔,保障的力度、精准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理念还需持续更新,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提升的空间;检察专业化建设仍需持续努力,监督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并下大力气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县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 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 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着力构建完备的法律监督体系,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司法文明,着力建设高素质青田检察队伍,为青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牢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把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刻领悟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促进检察工作与全县发展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切实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 

    二、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青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共同富裕的世界青田主要目标,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重大风险,进一步规范完 善涉侨涉企案件办理模式,以更实更细举措担当稳定经济的 检察责任。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发挥检察职能更好服务乡村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助推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力增进民生福祉,全方位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守心”标准办好“小案”,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三、坚定不移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坚决贯彻好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将法律监督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进行谋划,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顺应刑事司 法理念新趋势,切实贯彻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用尽用”。加强民事检察 监督,推动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延伸,增强监督精准度、实效性。加强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主动稳妥探究“等”外新领域案件,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影响力、引领力。

    四、坚定不移聚焦数字化改革引领,巩固完善新时代法律监督格局。坚持把数字化改革作为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的总抓手。立足监督主业,不断深化类案对比筛查系统的开发运用,依托大数据,通过抓“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 理”的监督场景,实现监督能力、监督质效的重大跃升。围 绕青田侨情,进一步打造“检侨之家”为侨服务平台的数字化多跨场景,以数字化建设重塑涉侨案件办理机制,全力维护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着眼社会综治,秉承“数 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工作理念,紧盯政府职能交 叉、衔接不畅、协同不力的失管地带,聚力解决人民群众的 “老大难”问题。 

    五、坚定不移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人民检察制度的“红色基因”;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各方面;坚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压实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素质能力建设,持续加大干警素能 培育力度,推动检察官与法官、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共同法治理念。 

    各位代表,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十四五”时期, 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开拓进取,担当实干,再创检察工作新业绩,为青田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报告数据统计起止为2016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1.“检侨之家”(见报告第 2 页第 2 段第 2 行):近年来,青田县检察院始终聚焦侨乡特色,联合县侨联 积极构建“检侨之家”,创新“线上线下贯通、海内海外联动”的涉侨检察工作新模式,主动回应广大华侨的司法诉求,全力维护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 3 月 8 日,“检侨之家”以远程视频形式为海外华侨解决申诉难问题,写入了今年全国两会高检院工作报告。 

        2.“三公”(见报告第 3 页第 1 段第 4 行):指丽水市检察机关在浙江省内率先探索公益组织和公益人士、公益律师 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公益组织和公益人士、公益律师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及专业特长,助力公益诉讼质效新提升。

       3.“破网打伞”“打财断血”(见报告第 3 页第 3 段第 1 行):伞为保护伞,网为关系网,意思是打掉黑恶势力的 保护伞以及摧毁他们的关系网。与此同时,还要相应的破坏黑恶势力的财路,断绝他们的新生补充血液,让黑恶势力无以为继。

      4.“两卡”(见报告第 4 页第 4 段第 5 行):2020 年,10 月 10 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重点打击长期从事收购贩卖“两卡”(电话卡、 14银行卡)的人员。“断卡”行动的目的,就是要斩断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一系列犯罪的作案链条。 

      5.“审前羁押率”(见报告第 5 页第 2 段第 3 行):审前羁押是在有罪判决生效之前剥夺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 自由的一种法律状态。审前羁押率即逮捕人数与起诉人数之比。

     6.“四个最严”(见报告第 6 页第 1 段第 4 行):2019 年 10 月 17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门决定于 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四个最严”是指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 最严肃的问责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7. 检警协作”机制(见报告第 6 页第 1 段倒数第 3 行):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安全隐患检察监督工作,切实保障铁路运营安全。2019 年 5 月,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和杭州铁路公安处青田站派出所决定建立“检警协作”护路协作工作机制,并正式出台《青田县检警共建“维护铁路平安公益协作机制”实施意见》。

     8.“《意见》”(见报告第 6 页第 2 段第 1 行):2021 年 8 月 3 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委、丽水市委、青田县委先后出 台相关意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作出新贡献。

        9.“恢复性司法”(见报告第 7 页第 2 段第 5 行):是指司法人员在公益诉讼过程中,引导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自主修复、替代性修复、生态放流、消除污染、补植 复绿等举措,恢复犯罪行为所损害的生态环境。 

    10.“三个规定”(见报告第 8 页第 3 段第 6 行):2015 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 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其目的是进一步筑实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 厘清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 

     11.“6+2+2”(见报告第 8 页最后 1 行):青田县检察院经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公诉部、侦监部等部门整合为现有的“6+2+2”模式,即:6 个业务部门(第一检察部至第 六检察部)、2 个综合部门(办公室、政治部)、2 个外派 机构(温溪检察室、船寮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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