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14年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4-01-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3日在青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阙建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在全省基层院绩效考核中名列同类院第一。


一、立足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依法批捕起诉各类犯罪为基本途径,以化解社会矛盾为衡量标准,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6人,提起公诉792,移送市院起诉16人。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健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机制,确保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犯罪嫌疑人17人,起诉17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48人,起诉207人。


有效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人,起诉26人,其中,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著作权、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6人,起诉7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11人。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14人,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167人。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危害能源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嫌疑人5人,起诉13人。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对无逮捕必要的31人作出不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3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减少社会对立面。完善检调对接机制,主动把司法调解工作融入社会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12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26件,对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


二、惩防并举,努力营造廉洁政务环境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件9人,渎职侵权案件8件8人。所立案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中,5万以上大案7件9人,副科级以上要案5件5人;所立案查处的渎职侵权案件中,重特大案件5件5人。


重视查办反映强烈案件。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点作为职务犯罪查处工作的着力点,突出查办妨碍发展、危害民生、影响稳定的行业性、领域性窝案串案。建立健全奖励实名举报制度,尝试开展网络反腐研判工作,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共立案查办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职务犯罪5件5人;立案查办征地拆迁和教育系统挪用公款3件3人。


不断加强源头预防工作。扎实开展“五进”专题预防、案件剖析等活动,有1600余名领导干部受法制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对县高速公路(黄埔)互通暨迎宾大道景观工程等项目进行立项预防。做好行贿犯罪档案管理和查询工作,新录入行贿犯罪档案12条,提供查询54人次。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编发《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刊》,我院干警所著《预防职务犯罪十五讲》已由中国检察出版社正式出版,原创作品《廉章》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公益海报优秀奖。


三、强化监督,切实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监督,共依法监督立案5人,3人,25。加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共监督撤案5人,绝对不起诉1件3人。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量刑不当的刑事判决提请抗诉2件,并获改判;发出量刑建议书263件,均被法院采纳。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行为的监督,就涉嫌虚假诉讼的民事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重视民事、行政案件的调处、抗诉工作,各有一案获评全省优秀民行申诉调处案件和典型民行抗诉案件。切实开展督促起诉工作,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3件,督促追回拖欠的土地出让金5700余万元。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看守所留所服刑、教育改造等监管活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7件,纠正违法行为2件,建议行政机关对有关人员作行政处理2件3人。加强对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共受理提请减刑案件4件、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各1件。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经同县司法局沟通协调,实现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联网;加强脱管、漏管监督,检查社区矫正工作2次,纠正脱管1人。


四、夯实基础,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深入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建设,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


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三带三敢三不怕”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上级检察机关有关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并汇编成册,统一印发至每一位干警,做到警钟常鸣。开展政法队伍“五个能力”建设,检察干警能力素质得到全面提升。获评全省“反贪精品案件”1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才库优秀公诉人才1人,荣获(记)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和个人三等功各一人公诉科获县“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深入开展检察业务建设。把实施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作为检察业务建设的重中之重,引导树立正确的执行理念,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选择性、任意性和变通性执行。积极探索转变办案方式,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更加注重及时取证固证、综合使用侦查谋略,诉讼监督工作更加注重全面履行职责、加强事中监督。推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各条业务线的专项培训和针对性培训,破解检察执法办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着力强化检察基础建设。以争创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设立司法调解中心和温溪、船寮检察室,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开展检察“文化长廊”建设,组建羽毛球、摄影兴趣小组,丰富干警业余生活,陶冶干警情操。


五、接受监督,保障权力依法正确行使


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对学习贯彻人大会议精神、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出专门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并做法律监督专题报告。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寄送《青田检察》等方式,及时通报重要工作和活动,为人大代表了解和有效监督检察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职能和执法办案情况,主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建设,关注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把互联网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及时研判,主动回应。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作用,共有2件职务犯罪案件进入监督程序。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认真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严格办案流程,规范执法行为,严防冤假错案。突出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严格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规范侦查取证活动以及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羁押期限的适用。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建立案件评查机制,持续开展扣押冻结款物、警车警械管理使用等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如何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有待深入研究。二是反腐败、诉讼监督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履职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执法理念、队伍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的地方。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也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修改后“两法”和中央司法改革部署的攻坚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加强检察自身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平安青田”建设,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机关首要任务,突出打击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把握逮捕条件,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促进息诉罢访,确保案结事了。认真研究和把握改革深入推进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有效打击影响改革的各类犯罪,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强化司法调解中心和检察室功能的发挥,加强在开展群众工作、参与综治维稳等领域的作用,提高就地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围绕反腐倡廉,推进惩防工作发展(推进腐败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更加重视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努力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更鲜明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提高职务犯罪查处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惩治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提升职务犯罪查处工作实效。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强化重大工程项目的同步预防,着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提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水平。


三、围绕司法公正,强化诉讼法律监督。把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坚守严防冤假错案底线。狠抓落实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的制度,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着力解决非法证据排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人民群众关注的核心问题,切实强化对侦查、审判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民事诉讼监督制度,加强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着力打造民事诉讼监督新格局。健全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强化管理责任,防止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提高矫治效果。


四、围绕执法公信,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建设等各环节工作。根据检察执法办案面临的新挑战新要求,把握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运行的契机,将检察自身建设的重点放在信息化建设上,着力构建检察信息化体系。适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建立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协查机制,集中信息数据,加强数据研判,提升及时发现和惩治违法犯罪的能力。加强检察宣传,推进检务公开,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锐意进取, 努力把检察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我县的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五进”专题预防(见报告第3页第11行):是指从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 在全国检察机关“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中开展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2、量刑建议(见报告第4页第3行):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报告第8页第20行):是指最人民统一组织开发,融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系统用数字技术把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固化下来,对检察机关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使得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便于强化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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