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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青田200余位旅馆业经营者签订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
时间:2024-01-2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到宾馆住宿,宾馆应当履行哪些义务?遇到未成年人被侵害或处于危险境地,宾馆是否应当报告?宾馆如果没有登记也没有报告,需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为推动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1月24日,我县召开旅馆业经营者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推进会,县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200余位旅馆业经营者参加会议,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会上,县检察院“蒲公英”未检办公室负责人陈宙从出台背景、报告主体、报告情形、如何报告及典型案例等方面解读强制报告制度,引导旅馆业经营者深刻认识在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中的责任和义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对旅馆业未成年人入住登记“五必须”规定进行了工作指导 。随后,现场200余位旅馆业业主签署了《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承诺今后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据了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或者举报。

    “强制报告制度对于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是及时发现、阻断、干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未成年人持续遭受自身家庭或周边环境侵害的重要手段,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举措。”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科鹏说。

    “希望旅馆经营者都能’多看一眼、多问一句‘,守护好侨乡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邹子健呼吁全县旅馆经营者严把住宿登记报告关,成为主动保护的参与者,共同为未成年人编织“保护网”。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对仍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而造成未成年人被侵害等严重后果的宾馆、酒店,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将密切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保护合力,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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