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检察日报】530余万耕地占用税征缴入库
时间:2021-12-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作为落实检察建议的一项内容,我们与税务机关建立了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现在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更加规范了,国有资产得到了更有效的保护。”近日,浙江省青田县检察院收到了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院一份检察建议的回复。

“这些企业有没有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呢?”今年7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发现多家企业因违法占用农用地被行政处罚,遂提出这个疑问。随后,检察官依法调取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信息与税务局的缴税信息,经对照发现,类似的违法占地行为均未缴纳耕地占用税。

为了保护国有资产,该院决定开展耕地资源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通过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违法占地征税监管空白的问题症结点在于行政处罚机关未与税务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和复核机制。据此,该院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对行政机关提出的难点与争议进行深入讨论,明晰各部门职责,深入解读耕地税法规、政策,消除查处违法占地行政机关的执法疑虑,从而有效配合税务部门征缴耕地占用税。

会后,该院分别向行政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他们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建立耕地占用税信息共享和复核机制,共同保障国有财产和耕地资源安全。

检察建议发出后,当地税务机关当即开展耕地占用税征管专项行动。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8月至9月,当地税务机关累计对违法占地76次征缴入库耕地占用税530余万元。

同时,在该院的推动下,税务机关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了耕地占用税信息共享、复核机制,规定了信息交互的类别、频率等,打通了信息壁垒。


浙公网安备 33112102000127号

浙ICP备2020031803号-1 版权所有:青田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百图软件 最佳浏览效果:浏览像素1280*768px以上 建议IE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