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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律监督”」确认过眼神,两起盗窃案两个姓名,但你就是同一个人
时间:2018-05-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我部在审查逮捕寇真(化名)盗窃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寇真在2016年1月在公交车上实施扒窃,被抓获后冒用其堂弟寇贾(化名)的身份接受审判。现将监督线索移送你处......” 


这是青田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对照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监督事项清单制的相关内容向该院公诉部发出的《监督线索移送函》。 


案情回顾


2018年2月,青田县检察院侦监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寇真涉嫌盗窃案。盗窃罪案件是最常见、最普通的,所以像往常一样,主办员额检察官赖伟珍快速审阅卷宗,制定讯问提纲,助理检察官小罗协助阅卷并办理相关手续,准备着提审犯罪嫌疑人,进一步核实证据,以最终决定是否批捕。


四目相对 此事必有蹊跷


事情在提审之前,一切都是那么轻车熟路,按部就班,毫无波澜,谁也想不到随后会发生那么令人震惊的事。


当狱警打开审讯室门,犯罪嫌疑人喊“报告”,助理小罗与犯罪嫌疑人寇真四目相对的一瞬间,双方的眼神闪过的惊讶,让之后的审讯脱离了预定的轨道,发生了不可思议的改变。


“他姓寇,但不叫寇真,他冒名顶替”,这是小罗脑海中快速闪过的一个难以置信的念头,她依稀记得两年前办理一起盗窃案时提审过这名犯罪嫌疑人。小罗马上向主办检察官赖伟珍汇报情况,并请单位同事查询自己两年前办理的一个盗窃案信息。很快,同事回馈,2016年1月小罗的确协办过一个寇贾盗窃罪的案件。而这个犯罪嫌疑人进门后一直眼神躲闪不看自己的表现更加坚定了小罗的怀疑:这两次犯罪的是同一个人。


层层加压 嫌疑人原形毕露


赖伟珍马上调整审讯策略,着重对眼前这名犯罪嫌疑人有无冒名顶替展开讯问。


“你叫什么名字”、“你之前有无到过青田”、“你之前有无受过刑罚”……


寇真在检察官步步紧逼之下,额头冒汗,但他还一直坚持自己没来过青田,也没在青田被判过刑。


“你认识寇贾吗?你见过这位检察官吗。”赖伟珍指着小罗问。


寇真抬头看了一眼小罗,“好吧,我知道今天要穿帮了。我承认冒用过他人名字了。”


侦监部的检察官马上调阅了2016年寇贾盗窃案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比对,初步确定眼前这名犯罪嫌疑人的确叫寇真,2016年他冒用寇贾姓名接受审判基本属实。


原来,犯罪嫌疑人寇真2012年因盗窃罪在贵州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6年其又犯盗窃罪被青田警方抓获,因怕自己有前科会被认定累犯而从重处罚,于是冒用跟其户籍照片很像的堂弟寇贾的身份接受审判。当时寇真被提请逮捕时正好也是检察官小罗办理的。因为寇姓比较少见,提审的时候小罗还多看了他几眼。没想到当时多看的几眼,让小罗发现了眼前这个犯罪嫌疑人的惊天秘密。


登记移送 监督事项有清单


侦监部马上启动机制,对照丽水市人民检察院监督事项清单制的相关内容,填写《法律监督事项线索移送登记表》和监督线索移送函》,及时将该线索移送给公诉部。


目前,丽水市检察院已支持我院提交的监督意见,并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该案正在审理中。


这是青田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执行监督事项清单制的一个案例。今年以来,青田县人民检察院以“三抓”精神——即“抓学习、抓监督、抓延伸”,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检察院关于建立监督事项清单制的各项规定,并在办案工作中积极践行,严格按照监督事项清单内容,切实履行好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监督事项的同时,全面深挖监督线索,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


作者:赖伟珍、季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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